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2015年江西省開展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5〕11號)相關精神,現將2015年我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教師資格的種類
教師資格的種類為: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二、申報教師資格認定者應具備的條件
(一)身份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省高等學校任專職教師一年及以上,并且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醫學院校擬聘附屬醫院取得醫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教育教學工作,并系統講授教學計劃內一門以上的課程(需教學管理部門出具有效證明),經所在醫學院校批準,可以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高等學校中的科研、實驗、工程、圖書資料、實習指導等人員,凡由學校人事和教學管理部門納入學校教師管理、系統講授教學計劃內一門以上相關課程的,可以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高等學校中的專職輔導員可以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為思想政治類。
高等學校中的非事業編制教學、科研、實驗、工程、圖書資料、實習指導等人員及輔導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已依法簽署三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試用合格并在提出申請時合同存續期在一年以上。
按照《關于轉發<港澳人士和臺灣同胞在內地(大陸)高校申請教師資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教資字〔2012〕18號),在內地(大陸)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臺灣同胞,凡辦理了居住證明的,根據自愿原則,可申請認定內地(大陸)高校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三)學歷條件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本文所指的學歷應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按原國家教委《關于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教成廳〔1995〕15號)第一條的規定:“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規定,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根據原國家教委、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實行統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學〔1995〕2號)規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1995〕參訓字第034號)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予以承認。”
持國(境)外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通過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2.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報認定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體檢中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癥狀增加胸片檢查;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4.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請者,可以免予普通話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申請
1.受過拘留以上治安、刑事處罰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者;
3.社會上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4.高等學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以及借用或者臨時聘請到學校從事教學工作的人員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5.高等學校設立的函授教育教學站點和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不屬于舉辦高等教育的機構,其人員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6.在中等專業學校承擔大專班教學任務的人員,要求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
三、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報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網絡報名
凡擬在我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于2015年4月20日至5月5日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報名時應勾選“九江學院”為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點。請盡早登錄報名,往年曾有逾期未能申請報名現象。
在網上申請報名時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信息,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好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表格,按表中說明到有關部門蓋章,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場確認階段由學校組織人事部審核。
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請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寫:
1.認定機構:江西省教育廳;現場確認點:九江學院
2.申請任教學科從類別一、二、三中選擇相符的學科。
3.所學專業從類別一、二、三、四中選擇相符的專業。
4.是否應屆畢業生欄:選擇非應屆畢業生。
5.普通話水平為必填項。
6.個人簡歷欄:個人簡歷從小學開始填寫,求學期間職務:學生;直至現在的工作經歷,其中:現工作單位統一填寫“九江學院”,職務:教師。
7.思想品德欄:鑒定單位全稱:九江學院;鑒定單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進東路551號;電話:0792-8311002;郵編:332005。
8.照片須由申請人本人上傳。須嚴格符合上傳要求,且上傳照片必須與教師資格申請表上所貼照片相同。
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報名結束以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如實填寫并打印“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專職教師證明表”,到相關部門蓋好章后統一交所在的二級學院辦公室。
(三)體檢
學校統一組織申報教師資格認定的教師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5月18日—5月22日(有效工作日)
地點:組織人事部勞資科
2.申請人相關材料一律交相應二級學院匯總審核,二級學院審核后統一到勞資科辦理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網絡下載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3紙正反雙面打印);
(2)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3)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或專科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提供專科畢業證及碩士學位證)原件、復印件1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自2012年開始,博士不再免考普通話);
(5)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復印件1份;
(6)思想品德鑒定材料1份;
(7)符合免試普通話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條件的獲副教授以上職稱(其他系列職稱不能比照)的申請者,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8)與網絡報名相同的照片4張。(教師資格認定表上貼2寸相片,共兩張;體檢表上貼1寸相片1張,上交一張小2寸相片)
(9)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1份;
(10)專職教師證明1份(現場確認時統一辦理);
(11)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最近一學年(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教學任務(課表)證明材料(即:需要附課表并蓋教務處的章字);輔導員任教學科為思想品德(二級學院出示輔導員的證明并蓋章,還需加蓋教務處的章字)。
(12)學校財務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2015年3月-5月)申請人的工資情況證明材料。
(注意:打印/復印件統一用A4紙張,所有表格所粘貼的照片須與報名系統上傳的照片相同)
以上材料請按上述順序排列,并用燕尾夾夾好,相關證件請另行裝入透明文件夾后上交。
聯系人:朱老師 電話:8311002
QQ群:231065780
組織人事部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