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住戶:
為了營造和諧、文明的生活環境,實現居民自我建設,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學校決定在主校區各村成立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現通知如下:
一、成立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的意義
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以增強居民集體決策能力、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和營造小區和諧氛圍為宗旨,組織和倡導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傳播美化家園、人人有責,保護環境、人人參與的正能量。
二、機構設置
擬在教工一村、二村、三村、四村各成立居民自治管理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委員若干(3—5名)。由所屬轄區所有居民住戶通過民主推薦和自主推薦的方式產生。
推薦方式請撥打電話或發送推薦表至校工會郵箱,時間截止:2015年6月10日前。
望各位居民住戶相互轉告,踴躍參與,積極推薦。
聯系人:王老師
電 話:8311606
郵 箱:gh@jju.edu.cn
特此通知。
校工會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