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教育部批準,2015年下半年我省為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省〔2015〕10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筆試報名及培訓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分別參加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考試。
在校生專科大二及以上,本科大三及以上。
江西省內2015年及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符合首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條件的,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如果所申請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應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申報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報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報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報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報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考試報名與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2015年9月7日—13日(含節假日)
考試時間:2015年11月1日
四、培訓班報名時間
為提高考試通過率,我院將舉辦多層次培訓班,開班時間另行通知。
培訓班報名時間:9月7日—10月15日(在參加培訓班報名時可幫助進行考試報名)
五、報名地點
九江學院主校區厚德樓121室 王陳勇老師 13694821000 劉博老師 13713655521
九江學院潯東校區立本樓102室 劉芬老師 15007929393
九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