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了做好2016年春季教材征訂工作,確保選用高質量教材,確保下學期開學時順利發放教材,確保放寒假前為教師配發備課教材,使教材供應工作平穩有序地進行,現將教材征訂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材選用原則
1.教材選用原則按照《九江學院關于教材選用管理辦法》執行;選用的教材必須符合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體現本專業特點,適應學生的接受能力和知識水平,利于課堂教學,利于學生知識、能力和素質的綜合培養。
2.優先選用獲國家或省(部)級獎勵的優秀教材、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規劃教材、全國統編教材及同類教材中公認高水平的教材。優先選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
3.在同類教材中盡量選用編輯水平高、影響力大、社會聲譽好的出版社的教材,以確保教材質量。
4.一門課程只選用一種教材,教學輔導資料、參考書等不作為必修課程的教材發放給學生。杜絕選用編寫水平不高的商業運作的包銷教材。
5.對于新組編的教材,按《九江學院組編教材管理辦法》執行,辦理申報手續,經審批后才能參與編寫,未通過立項的教材不列入教材選用計劃。
6.選用教材合理、科學,所選用教材必須適應課程教學需要,相應的教學層次須選用對應的教材,如有特殊情況需選用層次不對應的教材時,必須做出書面說明,交教材科備案。
二、報單要求
1.各教學單位根據各年級各專業教學培養方案所開列的課程,按統一格式制作打印《教材征訂表》,請于2015年11月20日前送交教材科存檔,教材征訂系統的相關信息需在2015年11月27日前填報完畢;
2.對于我校組編的教材,各二級學院應積極與出版社聯系,確定印刷及發貨時間,以便按時發放給教師和學生,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3.指定專人負責教材征訂工作,并協調解決因教材斷貨、改版、加印、填表不準確等原因引發的有關事宜;
4.準確填寫表中各欄內容;
5.不錯訂、不重訂、不漏訂;
6.征訂表須經教學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九江學院教務處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