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科研院所:
近日接江西省教育廳文件通知,江西省教育廳重點實驗室(第一批)立項建設的申報工作已經開始?,F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單位組織教師團隊積極申報。
一、申報方向與數量
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廳重點實驗室主要圍繞我省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1269”行動計劃需求開展申報。立項建設數量為30項左右。
避免重復建設,各依托單位已建設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技術創新中心等的平臺不得申報。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實驗室主任要求
1.依托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
2.是本學科專業研究領域省內外知名的學術帶頭人。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凝聚力。
4.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5歲,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2屆,一般每年在實驗室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
5.同等條件下,支持鼓勵青年科技創新人才(年齡不超過45歲)作為負責人申報,并給予適當傾斜。
(二)實驗室基本條件及要求
(1)研究方向和建設目標明確,主要研究方向符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需求,屬學校優先或重點發展的學科專業領域,側重于應用基礎研究或高新技術研發,在本領域中具有省內領先水平,能承擔和完成省部級研發項目。
(2)有一支結構比較合理、具有一定創新能力且不少于8人的研究、技術隊伍。實驗室主任至少獲1項省級及以上人才稱號或人才項目或科技獎勵(排名前二),或者主持省級及以上項目。
(3)具備較好的科研實驗條件。實驗室面積不低于800平方米,并相對集中;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三)實驗室運行管理要求
1.實驗室應實現人、財、物相對獨立的管理機制。實驗室主任在研究方向、科研組織、資源配置、人員聘用與考核等方面享有自主權,對實驗室建設發展成效負責。
2.實驗室具有科學規范的管理運行制度,在科研項目、經費使用、儀器設備、安全保密、知識產權等方面管理運行規范。在人員激勵、評價體系建設、產學研用融通發展等方面有創新性的機制。
三、建設期限
實驗室采取“邊組建、邊運行”的工作方式,建設期限一般為3年,建設期限為2024年-2026年。實驗室原則上不設立分實驗室。
四、考核評估
1.建設期內,平臺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教育廳報送年度工作總結,省教育廳對照建設進度表對建設平臺進行考核,評估建設進展情況。
2.2025年底開展中期評估,根據建設成效對建設平臺進行動態調整,對未達到建設目標的,停止建設。
3.建設期滿,開展綜合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下一輪平臺建設的主要依據。
五、申報流程及其他事項
1.團隊自主申報。各單位組織本部門科研平臺結合自身研究特色,瞄準需求、找準定位,自主申報,推薦學校需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重點實驗室組建申報書》等附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擇優推薦。
2.平臺實行開放申報,鼓勵與國內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聯合申報(需征得聯合申報單位同意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相關合作協議)。
3.申報實驗室的二級學院及科研院所,應認真填寫《江西省教育廳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書)),一式3份及相關支撐材料1份。
六、申報推薦時間
重點實驗室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9月6日16時。
聯系人:江老師
聯系電話:8334056
科研處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