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學校職稱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安排,現將校聘教授、副教授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校聘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按《九江學院校聘教授、副教授管理暫行辦法(2021版)》(九院字〔2021〕140號)要求執行。對于國家級、省部級縱向科研課題嚴格按照文件中“不視同、不相當”的規定進行認定,具體詳見《九江學院專業技術資格條件》(2018版)中的有關詞語的特定解釋。
2.申報人員的業績起算時間為2019年1月1日,終算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不在起算、終算時間之內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審的依據。
3.以下情形之一不可申報:①低職高聘副教授聘期未到期;②校聘教授、副教授在同一崗位聘期超過6年(即2個周期,不含低職高聘聘期);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④其他涉及師德師風一票否決的情形。
二、材料要求
1.申報人員需填寫《九江學院校聘教授、副教授申報表》(見附件1),對照表內的相關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及業績信息,按表格規定要求粘貼相應的復印材料。
2.申報人員需提供符合條件的業績材料復印件一份(只需提供與申報資格條件業績成果范圍一致的有效支撐材料,非有效支撐材料請勿提供),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完整、裝訂成冊,與表格所填內容一一對應(涉及檢索報告或分區的成果需提供“成果當年”檢索或中科院分區證明)。具體按照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的通知》(贛人社發〔2014〕19號)等文件要求執行,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嚴禁弄虛作假。
三、其它事項
1.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請按專業歸口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相關二級學院辦公室。
2.二級學院要對申報人的材料嚴格審核,資格通過后,進行初評排序推薦,推薦結果需公示3個工作日。如公示無異議,請于2025年2月26日前以部門為單位,統一將《申報表》(個人填寫)、成冊業績材料復印件及申報人員匯總表(部門填寫,見附件2)報送至人事處師資科。
3.本次校聘起聘時間統一自2025年1月起。
4.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指定專人,嚴格按時間節點落實此項工作。未盡事宜請致電人事處師資科咨詢。
聯系人:胡老師 聯系電話:8334028
人事處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