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學術委員會)建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充分發揮校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風建設等事項上的重要作用,堅持科學、規范、民主、公開的原則,依據新修訂的《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啟動我校學術委員會換屆工作。
一、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推選條件
(一)應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立德樹人;
(二)遵守憲法法律及學校規章制度,學風端正、治學嚴謹、公道正派;
(三)學術造詣高,在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具有良好的學術聲譽和公認的學術成果;
(四)身體健康,關心學校建設和發展,有參與學術議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夠正常履行職責;
(五)所從事的學科、專業領域符合學校學科建設、專業設置和教學科研的范圍;
(六)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同時進入校學術委員會;
(七)不能任滿一屆(4年)的,不得擔任委員職務。
二、推薦程序
校學術委員會原則上由不同學科、專業的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組成,具有廣泛的學科代表性,并包含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委員構成包括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青年教師代表及職務委員和特邀委員(校外專家等)。其中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青年教師委員候選人由基層民主推薦。
1.民主推薦
各二級學院經全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討論,至多推薦2名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候選人,且至少1名為一線教師。如有符合條件的可再推薦1名青年教師候選人。
省部級以上教科研平臺單獨推薦1名候選人,且不得與二級學院推薦的候選人重復。
青年教師候選人原則上為各教學科研單位中符合委員條件且不擔任學院主要黨政領導職務的40歲以下(入選時)教授。
具體推薦名額見《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候選委員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3)。
2.公示
各教學科研單位產生推薦候選人名單,并將推薦名單在單位內部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無異議的名單報送至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校學術委員會換屆工作,確保校學術委員會換屆工作公平公正地開展,如有違反紀律的行為,經查實后嚴肅處理。
四、材料報送
各教學科研單位提交《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候選委員推薦表》(附件1)、《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候選委員推薦匯總表》(附件2)及推選委員候選人的會議紀要和公示材料,于3月26日下午5點前將紙質版材料簽字蓋章后報送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厚德樓460),同時將《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推薦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6398498@qq.con,聯系人:江老師 8334056。
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秘書處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