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規范和加強學術委員會建設,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根據《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對二級學院學術分委員會進行換屆調整,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委員會組成規則
1.原則上學術分委員會由5至9人組成(應為單數),其中擔任學院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2;
2.設主任委員1名(7人以上的學術分委員會可設副主任委員1名),其中主任委員一般應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各單位推薦的校學術委員會委員為所在分委員會的當然委員;
4.學術分委員會設秘書1人,負責處理日常學術事務以及重大學術事務的議事程序、組織安排等相關事宜。
二、委員遴選條件
各學院學術分委員會委員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專業職稱,且具備以下條件:
1.應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2.遵守憲法法律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學風端正、治學嚴謹、公道正派;
3.學術造詣高,在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具有良好的學術聲譽和公認的學術成果;
4.身體健康,關心學校建設和發展,有參與學術議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在法定退休年齡前能夠任滿一屆(4年);
5.教師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同時進入同一學術分委員會;
6.無不良學術記錄和學術不端行為。
三、推選及產生程序
1.制定方案。各學院按照《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要求,制定換屆工作方案,建議人選采取自愿報名和民主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2.資格審查。各學院要對建議人選的師德師風、學術行為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3.民主選舉。各學院學術分委員會委員由學院組織全體教師大會選舉產生(半數以上通過),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學院學術分委員會委員選舉產生。
4.選舉結果報送校學術委員會。選舉結果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公示后,報校學術委員會備案。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學術分委員會換屆工作,精心組織,確保換屆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2.各學院于6月27日前將本單位《換屆工作方案》《學術分委員會委員名單(紅頭文件)》及《九江學院學術分委員會委員備案表》(見附件)報送至學術委員會秘書處(厚德樓460),同時將以上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896408785@qq.com。
聯系人:陳老師 8334056
九江學院學術委員會秘書處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