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教學成果獎是對遵循教育教學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所取得的理論創新與實踐成果的集中體現,對提升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落實人才培養目標具有重要的引領和示范作用。為做好2026年江西省教學成果獎的申報準備工作,強化項目培育,提升申報質量與競爭力,學校決定開展2026年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我校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改革、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踐教學、教材建設、教學管理、產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創新性、實用性、科學性和可推廣性成果。已獲得國家級或省級同類獎項且近4年來在理論或實踐研究中無實質性創新或重大突破;對成果權屬等問題存在異議且未能在申報期限內妥善處理的,均不得參與申報。
二、申報類別
申報類別為高等教育(本科層次)類、基礎教育類。
三、申報要求
(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符合新時代教育發展的要求和人才培養目標。
(二)堅持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突出實踐性和創新性,對解決教育教學中的關鍵問題具有創新性的解決方案。經過至少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從正式實施(包括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在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升教學效果、推動教育教學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得到師生、同行及社會的廣泛認可。
(三)強化示范引領作用,注重應用推廣,以帶動并提升相關領域的人才培養能力。成果具備顯著的示范效應與輻射能力,可廣泛應用于同類院校及相關教育領域,為教育教學改革及人才培養質量的提升提供寶貴經驗與參考。
(四)堅持引導優秀人才潛心教書育人,向長期從事一線教育教學的教師傾斜。成果主要完成人應連續3年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不得超過3個(九江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不得超過15人(基礎教育類項目不得超過6人),每位教師只能申報或參與1項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
(五)鼓勵跨學院、跨部門、跨校企合作,打破單位壁壘,協同培育具有競爭力的重大教學成果。
(六)鼓勵2022年九江學院第十一屆教學成果獎以及2024江西省教學成果獎青年培育項目獲獎項目進一步充實、優化、完善成果。
(七)根據《江西省教學成果獎青年培育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第一完成人未超過46周歲(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若未獲得省教學成果獎青年培育項目,不得參與申報。
四、申報程序
(一)各二級學院根據學院特色和省級教學成果獎評審標準,組織培育項目申報團隊,總結凝練近年來學院教學改革成果,遴選出在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方面具有顯著效果的項目。符合條件的申報成果由成果負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報書》(附件1)《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請表》(附件2)、成果的科學總結以及成果概述等相關支撐材料。
(二)各二級學院對申報成果材料審核評議后,確定推薦名單,并按高等教育(本科層次)類、基礎教育類分別填寫《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3),于11月14日前將匯總表的紙質簽字蓋章版、申報材料紙質版1份提交至教務處教改科(二號行政樓507辦公室,聯系電話:8311017),電子版發送至郵箱413654897@qq.com,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三)本次申報遴選采取線上申報與評審,11月17日24:00前項目負責人登錄https://jj.kypt.chaoxing.com/線上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報書》《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請表》(PDF格式)和支撐材料(首頁為目錄并標有頁碼的一個PDF文件),具體操作見《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報材料上傳操作指南》(附件4)。
(四)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申報的各類成果進行評審,遴選出一定數量的教學成果項目予以培育,促進成果質量的提升。
附件:
1.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報書
2.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請表
3.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推薦匯總表
4.江西省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申報材料上傳操作指南
教務處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