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學校在圖書館報告廳召開第二屆教代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九江學院章程》修訂案。在家校領導鄭翔、吳桃娥、王萬山、陶春元、楊焱林、魏立平、楊耀防出席會議并在主席臺就坐。會議由吳桃娥副校長主持。參加會議的有九江學院第二屆教代會正式代表,應到代表243名,實到代表211名,超過全體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符合法定人數。


陶春元副校長作了關于《九江學院章程》修訂案修訂情況的說明。他指出,大學章程是高校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是規范高校與政府、社會及其內部治理組織權利關系,保障學生、教職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權利的根本制度,是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及規范性文件、實施辦學活動、開展社會合作的重要依據。大學章程是學校內部的“憲法”,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治校的重要舉措,是深化學校治理結構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彰顯學校大學精神和大學文化的重要載體,意義重大。

陶春元指出,2008年,經學校首屆教代會第三次會議討論通過,《九江學院章程》開始實行,至今已歷時7年。為進一步推進高校依法辦學,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要求,學校專門成立了章程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九江學院章程》進行修訂。前階段通過校園網、座談會、討論會等多種形式對章程修訂稿廣泛征求了教職工、學生、校友等各相關主體的意見與建議,并進行了修改完善。他從章程的主要依據、框架、內容等幾個方面對章程修訂稿作了詳細的說明和解讀。

在認真審議《九江學院章程》修訂案后,全體與會代表以舉手表決的形式,一致通過了大會決議,圓滿完成了大會議程,大會勝利閉幕。